- 新建的違章一定要取締,否則民眾會鑽法律漏洞,若民眾確有個案問題,再另就個案討論
都市發展局長沐桂新也表示,目前2011年4月20日之前,與2011年4月2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違章建築分別列為排定時間拆除的白單與黃單,只有2014年1月1日之後的違章建築才會被列為隨報隨拆的A1類。
而所有被查報的違章建築,都可能是因損害附近鄰居的公共利益而被檢舉,民眾興建違建時,應該還要考慮公眾利益。此外,只有程序違章可以藉由補照方式合法化,但實質違章無法補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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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振興安居」動土典禮出席貴賓有內政部董建宏政務次長、國家住都中心花敬群董事長、立法委員魯明哲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曾國基署長、桃園市都市發展局江南志局長等各方嘉賓,祈求工程順利進行。